为推动农村自建住房规范化,保障民居安全,从源头减少涉诉纠纷,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1月17日在法庭大厅及辖区所属的闹店镇、李庄乡等街头、集市,就平顶山市近期颁布并即将施行的《平顶山市农村自建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进行宣传讲解,普法干警走向街头、深入群众,吸引了案件当事人、众多居民参与。
活动现场,法庭干警通过陈设普法展板、发放宣传手册及现场讲解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详细介绍了本次条例的主要内容,并就如何降低自建房引发的法律风险给出法律建议,引导群众知悉建房主体责任,如建设三层以上住房,在选任建设方时需注意其应当具有房屋建设资质等法律规定。同时法庭干警用多个案例,深入浅出地向居民介绍未按照法律规定建房可能要承担的不利后果,使得法律规定平实易懂。
在宣传过程中,群众积极互动,法庭干警详细、耐心讲解,帮助他们学好法律知识,维护好个人权益。同时,鼓励大家积极向亲朋好友介绍本次法律宣传知识,共同推进民居安全、降低涉诉风险。
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数百份,解答群众疑问20余人次,为促进本次条例实施打下了良好基础,将诉源治理工作落到实处。下一步,闹店法庭将一如既往地做好送法下乡工作,以实际行动提升辖区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为乡村振兴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