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宝丰法院以强化评查问责为切入点,采取六项措施提升案件质效,取得了干警办案质量意识增强、案件质量提高、结案率提高、人民满意率提高、涉法涉诉上访率降低、干警业务素质提升的“一强三高一低一提升”良好效果。
一是转变审监职能,规范监督程序。把案件质量监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在人员、经费、装备等方面予以倾斜。民事诉讼法修订后,审监庭积极转变职能,由原来的事后监督转向事前、事中监督,变被动的纠错式监督为主动的、超前的、预防性的监督,由原来单纯依靠民诉法规定的狭义的审理再审案件监督,为动态的对整个审判过程、执行过程进行同步检查、监督、督促整改的全程监督。先后制定了《案件评查暂行规定》及相关操作规程,《审判质量管理实施办法》、《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等七项工作机制,从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予以规范。
二是加强动态管理,全程实施监督。对案件从立案、审限、庭审、执行、合议庭职能、法律文书质量等五个方面加强监督,将案件质量的动态监督管理贯穿于案件审理、执行的全过程。评查办和监察室通过不定期和经常性回访当事人,旁听开庭和列席合议庭评议案件等方式对案件质量进行检查监控,以达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检查改正的目的。同时对所有审判、执行人员的收结案件数及结案率逐人逐月进行通报,将之纳入审判、执行人员年终绩效考评工作之中。
三是探索监督方式,试行网络管理。以2008年建立的内部局域网为依托,加强对案件的网络跟踪监督管理,立案时即将相关信息录入法院案件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对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归档每个环节实行全程网上监督管理,对审限进行全程监控,对即将到期的案件提前进行预警提示,提高了案件质量和效率。同时,案件评查和绩效考核部门利用领导决策辅助分析系统,每月定期对案件审理情况进行综合统计分析,作为院领导决策参考的重要依据。
四是严格案件评查,切实找准问题。实行三级评查制,首先由各业务庭对本庭审结案件自行评查,形成书面自查报告,于每月20日前将结案卷宗及自查报告报送审监庭,凡不按时报送的,给予通报并作出相应经济处罚。之后由审监庭对案件从实体到程序全面细致地进行全面评查,形成评查报告,对存在问题能够补正的卷宗,审监庭书面反馈业务庭,由业务庭5日内补正后送审监庭再次评查。最后,再由院领导根据各业务庭的结案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对案件随机抽查,在对个案检查的同时,对审监庭履职情况一并进行监督。
五是加大责任追究,提高监督效果。审监庭每月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和根源,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限期整改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整改的,对责任单位实行绩效扣分和经济问责处罚,督促业务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对一些典型存在严重瑕疵的个案,对责任人和单位,直接点名批评,并对其存在的问题,限期纠正;对问题严重的,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违法审判责任追究方法》的规定,在给予责任人党政纪处分的同时,扣罚无违法违纪保证金。
六是规范监督标准,注重成果转化。对评查、庭审考评及发改案件分析评议中发现的法律适用中的问题,及时组织审判业务庭庭长和资深法官进行研讨,形成指导性建议报审委会讨论通过后执行,使全院干警吸取教训,以防止类似错误的再次发生。同时,建立部门和干警业绩档案,将业务部门和干警每月所结案件进行逐案登记,将审结率、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巡回审判率、当月所结案件数、审理天数、审限情况、适用程序等内容评定出综合考评得分装入部门和干警业务档案,作为业务部门评先评优和干警个人晋级晋职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