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宝丰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庭庭长李应敏一行向宝丰县府院联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首份《工作函》,针对涉及的两个乡镇、两个村委及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中暴露的问题,邀请府院联动办积极参与推进诉前和诉中行政案件协调化解工作。
2024年宝丰法院站在新起点,立足高站位,聚焦行政审判理念新变化,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谋划化解行政争议新举措。此行首次发出《工作函》,既是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府院合力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新举措,又为高效能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同时,还能让行政机关在案件协调中充分地感受到宝丰县域府院联动公开、公平、公正的协调议事环境。
宝丰法院行政庭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事关群众利益的问题,不仅能从案件的实际出发,以事实为依据,总体考量,还能统筹各方协调力量,创新发展协调方式解决行政争议,把矛盾解决在诉前或判前,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引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结合目前县域内行政案件特点,建议聚焦对案涉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源头、过程、结果”关键环节多阶段公示、多方式记录、多维度的审核和协调、沟通,以便化解争议的同时提高其执法透明度、更好规范执法程序,促进依法行政。
县府院联动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法院发《工作函》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对行政机关行政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的激励机制。
近年来,宝丰法院勇当司法为民的排头兵、先行者,持续加强府院协同联动。一方面,通过府院联动,促进案件质量不断提高,确保司法公正,另一方面,通过府院联动,确保执法与司法衔接顺畅,减少执行难问题。同时,通过府院联动,加强普法宣传,积极开展送法进机关等普法活动,提高行政机关的法律意识。注重合力、统筹兼顾、错位衔接、预期引导、突出法律时效效果,利用多元化综合协调治理体系,扎实有效推进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行政机关败诉率“双下降”工作,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由“量”到“质”的根本转变,尽力做到标本兼治,共同维护社会稳定与群众利益。
下一步,宝丰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导向,聚焦提供高效司法服务、提升行政审判质效,积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努力推动行政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助力宝丰法治建设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