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申请执行人马某将一面印着“廉洁公正高效执行,正气浩然司法楷模”的锦旗送到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以此对速执团队干警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做法表示感谢。
2022年11月、2023年3月,宝丰县某食品商行经营者黄某先后向马某购买价值为19035元的酒,期间只结账3000元,剩余欠款经马某多次催要,黄某既不结账,也拒接电话拒回信息,马某将该食品商行与黄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限期还款。协议期满后,黄某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相关义务,后马某依法向宝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宝丰法院执行局速执团队干警认真梳理案情,立即综合运用线上线下调查措施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查询,依法对黄某名下的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期间执行干警前往被执行人黄某家中,黄某未在家,见到黄某母亲,干警们耐心地向其讲解案情缘由,以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黄某母亲听后也认识到黄某应该履行义务,于是将黄某的联系方式提供给执行干警。执行干警联系上黄某后对其进行思想教育、讲法释义,告知其如果因为本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限制高消费名单,对今后生活、工作都会带来诸多不便。特别是企业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大大降低征信,对企业的生产经营、社会信誉、外部形象将会造成更为明显的负面影响。最终被执行人黄某在承办干警耐心的引导下,于第二天向申请执行人马某偿还所剩欠款,该案执行完毕。
今后,宝丰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的原则,继续发挥职能作用,做到解民忧、暖民心,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司法的暖阳普照大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