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被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联合授予国家级“节约型机关”称号!
近年来,宝丰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高度重视节能降耗工作,坚持把节约型机关创建融入法院日常工作中。一是注重宣传培训。在办公楼走廊等公共场所张贴环保宣传标语,使干警们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意识,形成节约能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良好习惯。二是推进绿色办公。规范办公用品设施的配备、采购和领用管理,建立资产管理台账,促进办公用品的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大力推进无纸化办公、办案,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坚持实行“人走灯关、电关、水关”,控制空调使用频率及温度。三是践行绿色出行。安排专人管理车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用车人员填写派车单,公务外出合理安排路线,尽量多人合乘,提高车辆使用效益。四是建设绿色食堂。树牢过“紧日子”思想,积极践行“光盘行动”,遏制餐桌上的浪费;修订完善食堂管理和监督检查制度,在餐饮物资采购、餐饮物资存储、按量取餐等方面明确要求,从源头上有效杜绝浪费现象。
下步工作中,宝丰法院将持续巩固提升“节约型机关”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引导干警争做绿色低碳生活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推进机关节约节能常态化、长效化,以崭新的面貌奋力开创新时代宝丰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