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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宝丰法院四项措施贯彻落实 全市法院学习型法院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2-06-17 16:44:46



6月17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会议学习贯彻6月16日市中院召开的全市法院学习型法院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明就如何贯彻全市法院学习型法院建设工作推进会精神提出四项落实措施。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党组成员、庭长、部门负责人要带头撰写调研文章,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为干警树立榜样。注重发挥资深法官和高学历人员的智力优势与资源优势,以活跃的法律思维、丰富的审判经验影响和感染其他干警,在全院营造良好的“争第一、比贡献、树正气”氛围。

二是要加大支持力度。强化教育培训活动,不断丰富学习形式,采取“请进来”“走出去”,开设“法官讲堂”“读书讲评会”等方式培养干警的学习兴趣,优化知识结构,提升文化品位,自觉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本和不懈追求,积极营造法院读书学习研究之风。

三是要搭建调研平台。进一步完善调研人才库的建设,吸收年轻有为、调研经验丰富的干警进入人才库。搭建理论研究与交流平台,召开“调研交流会”方式,开展调研文章分析、评论、研讨等活动,拓宽干警视野,提高理论水平;搭建网络学习平台,利用局域网、微信群等方式扩大内部学习交流,实现资源共享。

四是要落实奖励激励机制。对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优秀裁判文书和优秀庭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的作者进行嘉奖,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在评先选优、法官入额、职级晋升、职务提升等方面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特别突出的,作为特殊人才予以提拔重用。


责任编辑:范珂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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