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宝丰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十二次会议通过决议,宝丰县人民法院新任院长候选人、副院长、代院长李明正式就任。

会议上,首先由中共宝丰县委组织部副部长郭亚民宣读了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任免通知,提名李明为宝丰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人选。李明作任职表态发言。

会议随后投票表决、形成决议:任命李明为宝丰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副院长、代院长。随后,新当选的代院长李明在人大常委会的监誓下,向宪法庄严宣誓,并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景华同志手中接过任命书,正式就任履新。
李明同志简历
李明,中共党员,河南襄城人,1979年5月出生,1999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研究室副主任、少年刑事审判庭庭长、执行局综合处处长、立案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2022年3月29日,被中共平顶山市委组织部提名为宝丰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