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宝丰县人民法院用实际行动自觉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主动为群众排忧解难,近日,一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杨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执行干警韩占营手中,表达了对执行工作的肯定。
杨某与郝某共有纠纷一案,杨某母亲因发生交通事故,经协商共赔偿受害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220000元,但赔偿款由郝某保管。事后,杨某要求平均分配该笔款项,但郝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分配。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杨某将郝某诉至法院,经宝丰法院审理后,判令郝某将代管的赔偿款于判决生效后的2021年3月20日前支付给杨某。判决生效后,郝某迟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郝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和执行通知书,敦促其尽快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郝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将郝某账户内的存款予以冻结,并多次电话通知郝某履行义务。通过执行干警耐心的说理释法,郝某分三次将款项全部支付给杨某,该案顺利执结,于是申请人杨某赠送了一面锦旗,表示对宝丰法院执行干警的感谢。
一面锦旗不仅是对执行干警的感谢,更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鞭策,宝丰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要求,用实实在在的行动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