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走进杨庄镇某村,巡回审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地40余名村民参与旁听,庭审结束后,法官为旁听群众宣讲《民法典》,现场以案说法,收到良好效果。
原告王某与丈夫李某婚后共生育三子四女,李某于2018年去世后王某便独自生活,现王某年事已高,且患有老年痴呆症,行动不便,无法独自生活,亦无其它经济来源,七名子女因私下关系不睦引起赡养上的矛盾。经村委会多次调解无果后,王某遂将七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宝丰法院家事审判团队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到王某家中及该村村委会了解情况。经了解,现王某跟随三儿子生活,因病情有所加重需要日夜看护,加之王某的三儿子因生活压力需要外出务工,他与其他兄弟姊妹协商赡养问题其他兄妹均以种种理由推拖,达不成一致意见,致使七十五岁的王某终日哭闹不休。了解案情后,承办法官张冬梅多次联系王某的其他子女进行调解,希望能够从根源上解决王某的赡养问题,但没能达成一致意见。
考虑到此类赡养案件在农村具有较好的普法教育意义,承办法官决定公开巡回审理,将庭审现场搬到原、被告所在地,现场开庭、就地断案,以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影响一方”的效果。
开庭当日,宝丰法院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协相关人员及人民陪审员旁听并参与调解。虽然烈日炎炎,但庭审现场依然吸引了40余名群众前来旁听。家事虽小,清官难断。庭审中,法官耐心地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为尽可能化解家庭矛盾,从法理和情理的角度释法析理,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尽到对老人经济、生活等方面的照顾和慰藉,希望子女换位思考,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影响下一代不仅需要言传更需要身教。最终七名被告均当庭表示愿意履行赡养义务,在法官的主持以及旁听群众的见证下达成了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结合该案情况家事审判人员向旁听群众宣讲《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等相关内容,从子女法定赡养义务、老年人权益保护、维权方式及途径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普法宣传。此次巡回审判将审理全过程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让现场群众零距离接触庭审过程,实现了司法公开,进一步扩大了司法宣传效果,同时还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实现了便民、普法的“二合一”,真正将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