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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实为群众办实事 主动上门助立案

  发布时间:2021-05-08 18:06:32



    5月7日上午,一名男子来到宝丰县人民法院闹店人民法庭,称要替他父亲杨某立赡养案件,该男子称他本人没有授权委托书并且也是被告,闹店法庭庭长徐烨晗告知该男子立案需要本人到场,该男子表示其父亲杨某患有重病并且拄着双拐行动不便。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徐烨晗告知该男子,法庭工作人员下午将到杨某家协助其父亲立案。

    下午,闹店法庭徐烨晗与张家源在李庄乡山上找到了杨某,询问了杨某关于赡养一事的基本情况,并协助杨某办理了立案手续。因杨某行动不便,且杨某家在山上交通极其不便,为了方便杨某到庭参加诉讼,徐烨晗表示法庭将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到村里开庭。

    这是宝丰法院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闹店法庭干警立足岗位为群众办实事的一个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全体干警将继续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将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融入到日常工作的点滴,切实替百姓排忧解难,用实际行动践行法院干警为人民的初心使命。

责任编辑:张鹏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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