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叶局长,你好!我是湖北农民工代表王某某......我代表三十六名农民工向您表示诚挚的谢意。”2月27日,这样一封感谢信被送到了宝丰法院执行局,简单的几句话,温暖了执行干警们的心,让他们觉得所有的艰辛都是值得的。
2017年1月22日,王某某与平顶山市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在宝丰法院立案执行,2017年1月25日,执行干警向平顶山某公司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但该公司并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义务,也未向法院申报财产,通过“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也没有发现该公司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为调查清楚该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干警连峰等同志多次到该公司所在地及经营场所了解情况,经调查,该公司已多年未生产经营,处于歇业停产状态,且人去楼空,公司原址无人看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对被执行人平顶山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法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因该案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故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虽然该案已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因涉及农民工工资,院领导十分重视,执行干警依然在想方设法的推进执行进程。2019年以来,执行局长叶鹏多次与申请人王某某进行沟通,案件承办人连峰也多次赴被执行公司所在地的相关单位查找财产线索及被执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去向,以争取最大程度的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虽经查找无果,但王某某看到了法院干警司法为民的决心,对法院工作表示理解。2019年12月,为让以王某某为代表的农民工们过个好年,执行干警逐级汇报,向县政法委申请到司法救助款项10000元,因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身在湖北省的王某某无法领取款项,于是执行干警通过微信顺利将救助款发放给王某某,这才有了开篇的感谢信。
疫情无情人有情,宝丰法院执行干警时刻将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为了让胜诉当事人拿到真金白银,即使执行道路艰辛,也无怨无悔,他们用实实在在的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