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杨某某吗?这里是宝丰县法院,由于受当前疫情影响,为防控疫情减少人员聚集,你诉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决定用微信视频开庭,请问你同意不同意?”“同意,同意,想着现在疫情这么严重,都不能按时开庭了,真是太谢谢你们了”杨某某说。
近日,宝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速裁团队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利用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如期开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被告常某某因家庭生活困难向原告杨某某借钱15000元,并于2017年12月给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后经杨某某多次催要,常某某至今仍未还款,杨某某遂将常某某诉至法院。原定于2月6日开庭审理该案,受疫情影响,承办法官王辉积极响应院党组网上办公办案的号召,决定采用建立微信群的方式开庭,建立由承办法官、书记员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参加的实名微信庭审群,并向当事人传达了《微信庭审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庭审纪律告知书》等注意事项,庭审利用微信群聊顺利进行,案件当事人通过微信确认了庭审笔录,庭审程序圆满完成。
面对突如其来的疫情,宝丰县法院充分利用互联网+法院模式, 截至目前通过网上审理、调解案件17起,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