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按照宝丰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从宝丰县行政区域外已经返宝人员要居家自行隔离。宝丰县人民法院法官高建彬因春节回老家探亲,返宝后居家自行隔离。居家隔离期间,高建彬在严格落实隔离措施的同时,积极通过电话、微信方式推进案件进展。2月6日上午,高建彬通过电话再次对一起房屋租赁合同案件进行调解,并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建立了微信群,让双方通过微信直接沟通,并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圆满解决了纠纷。
2019年8月,被告畅某某将其承租的门面房转租给了原告韩某某。韩某某接手该房屋准备装修时,得知该房屋房租到期后将拆除重建。韩某某认为其租赁该房屋的目的是继续经营,因该该房屋不能继续经营使用,应当解除其与畅某某之间的租赁合同,由畅某某退还已收到的租金,并提起诉讼。该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庭多次主持调解,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春节过后,高建彬法官居家隔离期间,再次给双方打电话了解双方意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建立案件微信群进行调解,经过近两个小时的耐心调解,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畅某某向韩某某退还租赁费人民币16000元,差额部分韩某某自愿放弃,店面续租退租事宜由韩某某自行与房东商量处理,双方承诺互不向对方主张其他权利。畅某某当场以微信转账的方式向韩某某支付16000元,韩某某撤回了起诉。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法庭以电子送达方式向双方送达了民事裁定书,并通过转账方式向韩某某退还案件受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