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我院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精神和上级法院的工作要求,结合县域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同时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如有纠纷需向我院申请立案的,建议优先选择“河南诉讼服务网”或“河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在线办理立案、调解等诉讼业务,尽量避免现场申请立案,减少出行。如因特殊情况,必须亲至法院办理的,请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我院相关检查,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电话、河南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短信等平台和方式办理。
三、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四、近期部分工作和案件的办理,可能会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办理,但我们将持续推进,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