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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中院副院长刘士浩一行到宝丰法院督导审判质效等工作

  发布时间:2019-11-13 15:05:17



    11月13日上午,平顶山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士浩带领审管办、研究室、办公室、政治部负责人一行6人到宝丰法院进行年终督导,并围绕审判质效等工作召开座谈会。宝丰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建立陪同,审管办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刘士浩副院长在座谈时指出,宝丰法院审判质效整体工作逐渐好转,但个别审判质效指标依然存在不达标的情况。随后,刘院长对我院主要项指标进行逐项分析,即时督导,要求院党组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研习审判质放指标体系,进一步改进流程管理,找短板,强质效,采取有效措施提升目前落后的质效指标。

    沈伟轩院长表示,宝丰法院将认真贯彻刘士浩副院长提出的合理化、专业化意见和要求,重点围绕省高院和市中院审判质效考核目标,全院上下齐心协力提高审判质效水平,确保今年如期完成好绩效考核各项指标。

责任编辑: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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