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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离休干部张长安同志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发布时间:2019-09-20 17:14:10




    9月20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沈伟轩受县委委托前去看望宝丰法院离休干部张长安,并为其佩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张长安,1930年6月生于宝丰县张八桥镇蔡沟村,1948年2月参加工作,1978年任县人民法院院长,1993年离休。沈院长向老领导介绍说:“纪念章是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向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同志们发放的,是党中央对离休干部的亲切关怀,也是党和人民对老同志们做出历史贡献的肯定与认可。”

    随后,沈院长向老领导介绍了宝丰法院工作开展情况,并希望老领导保重身体、发挥余热,用老革命的坚强党性、老法官的铮铮铁骨,带动和影响我院新一代干警积极干事创业,院党组也将守好老领导为我们开创的良好局面,珍惜老同志创造的宝贵精神财富,继承优良传统、坚定理想信念,激发新担当、展现新作为,竭尽全力打造一支政治、业务双过硬的人民法官队伍,不辜负老领导的殷切希望,为宝丰社会和谐稳定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韩蒙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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