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法学博士、郑州大学法学院硕士生导师高留志教授应我院的邀请,到该院为全体干警讲授《侵权责任法》。这是院党组结合“制度创新年”活动,决定自4月份开始每周邀请知名法学专家、教授,到院举办系列法律知识专题讲座后的第一期专题讲座。
高留志教授作了题为《侵权责任法的若干问题研究》的精彩授课,他首先对 《侵权责任法》的调研和立法过程作了简单回顾,介绍了《侵权责任法》出台的重要意义。他说,侵权责任法不仅是一部涉及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民事权利保障法,也是一部基于现实意义考虑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时代法。由于我国社会保障基金不发达、不成熟,侵权责任主体和赔偿主体目前还不可能像西方国家那样实现分离,因此侵权责任法在保障群众民事权益的同时,也必须对侵权人承担的责任有所限制,以保护民众的行为自由和再发展能力,保障行业的顺利发展。之后,高留志教授以具体生动的实际案例,结合法院、法官的具体实际,旁征博引、深入浅出地对侵权类型、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医疗损害赔偿、共同侵权、同命同价赔偿、过错相抵、使用人责任、履职损害、网络侵权、产品质量缺陷惩罚性赔偿、交通事故救助基金、高楼抛物等侵权法律的理解与适用进行了详细讲解,并就实践中遇到的诸多问题与到会干警进行了互动交流。
通过学习,法官们对这部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纷纷表示:通过聆听法学专家的讲课,深受启发、受益匪浅,不仅开拓了视野,使法学理论知识水平得到了提高,也有助于在以后的审判实践中更好地把握侵权责任法的精神实质,更好地适用法律去裁判案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