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确保如期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按照上级法院统一部署,宝丰法院自2018年5月1日至8月10日,组织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当事人的权益,宝丰法院紧紧依靠执行工作大格局,重拳出击破解“执行难”。
一是层层签订保证书。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先后两次召开全体执行干警会议。会上,执行局局长与执行中队队长、队长与干警分别签订了基本解决执行难保证书,确定各项执行考核指标,明确时间表,确保“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落到实处。
二是联动相关部门攻坚执行难。7月6日,宝丰县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联席会议在该院召开,县检察院、公安局等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上政法委书记要求全县各部门联动,形成综合治理执行难的工作大格局。7月18日,宝丰县公安局驻宝丰法院执行警务室揭牌成立,宝丰法院成为全市法院系统第一个具有执行警务室的法院。公安局驻法院执行警务室有效发挥了公安机关信息化优势,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公安与法院执行力量打击拒执罪的无缝对接,有效破解执行工作中“人难找、财难寻、控制难、打击难”等问题。“百日执行攻坚”期间,共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17人次。
三是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共将729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对其在银行贷款、乘坐飞机高铁、住高档宾馆等方面进行限制高消费1217人次。充分利用微信、电子屏等媒介对“老赖”进行公开曝光,在繁华路段、广场公园等场所持续集中公布其姓名和照片,在该院审判一楼大厅入口处,在墙上张贴“老赖”照片,让更多的人民群众了解,以此督促“老赖”能够主动履行义务。
四是加大力度清理积案。把专项活动与集中清理长期未结执行案件活动相结合,由院领导对超期未结案件包案,逐案制定出解决方案,限期执结。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符合终本条件的案件,按照省法院的规定终本一批。认真排查未实际执结案件中被执行人涉及多个案件的,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时移送执转破1件,涉及执行案件10件。
五是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把专项活动与失信联合惩戒暨曝光老赖集中宣传月活动捆在一起抓,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营造良好执行氛围。邀请当地主流新闻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廉政监督员等全程见证执行过程,尤其是对有一定影响力的被执行人,重点突破、重点打击、重点宣传,涉嫌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除了利用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进行宣传外,将专项活动的进展情况展现在社会公众面前。
六是开展特殊主体专项集中活动。为贯彻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报告2018年上半年党政机关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有关情况的通知,该院认真筛选事业单位、村委会等特殊主体为执行人案件,经过逐案排查,进行分类梳理,共计20件,执结14件,该项集中活动仍在进行中。
七是开展集中强制腾房执行行动。经过前期摸排,掌握个别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坚决不腾挪房屋。8月23日上午,该院开展了集中强制腾房执行行动,为保证活动公开透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人参与见证执行。目前共腾空房屋两处,还有一处正在评估中,涉案标的120余万元。
自“百日执行攻坚”活动开展以来,共执结278件,终本374件。司法救助16件,救助金额68万元;向中院移送执转破1件;涉及执行案件10件,网络司法拍卖41件,成交16件,成交金额2296.79万元,网拍完结率39.02%。截至目前,实际执行到位率、关键节点平均超期数、执结完毕率等十项指标(共考核13项)达到全市平均值以上水平,其中实际执行到位率、终本率、终本合格率等考核指标位居前列;中央巡视组交办案件共7件,已经全部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