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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执行局长井慧宝 到宝丰县法院督导执行工作

  发布时间:2018-08-22 18:05:52



    8月21日晚,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井慧宝,综合处处长李明到宝丰县法院督导执行工作。宝丰县法院代院长沈伟轩、副院长徐长星、执行局长张建立参加座谈。

    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沈伟轩院长认真汇报了县法院的执行工作推进情况,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分析了原因,并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举措:一是加快新立案件的办案周期,特别是小标的案件,争取全部执行到位,千方百计提高完毕率;二是继续加大力度清理积案,同时集中力量执行一批有财产的大标的案件;三是分解任务,压实责任,根据与全省平均值的差距,分配需执结案件数及到位金额,逐项落实到位。

    井慧宝局长听完汇报后,提出要求:一是执行局要对照第三方评估指标和要求,紧盯目标、找准问题,逐项分析排查,确保各项工作扎扎实实达到要求;二是全体执行干警要结合实际工作,分析查找工作落后的真正原因,聚焦短板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全面提升工作质效,高标准、严要求开展执行工作;三是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指导,教方法,指方向,保证顺利完成第三方评估。

责任编辑: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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