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法官,我来给你们送锦旗来了。”7月11日上午,申请人丁某双手捧着锦旗来到宝丰县人民法。将印有“捍卫法律,执行卫士”的锦旗,亲手送到了执行局执行法官的手里。
这面锦旗背后的故事要从2012年说起,当年,陈某因老公生病去世,家庭重担都压在她一个人身上,变将自己名下位于宝丰县杨庄镇某村的一处宅基地卖给丁某。双方协议签订当日,丁某向陈某支付了192000元。款项交付后,陈某迟迟不交付房屋,无奈之下,丁某起诉至宝丰县人民法院。经一审、二审,法院对上述欠款事实进行了确认。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丁某申请执行至宝丰法院。2016年7月5日立案执行后,向陈某发出执行通知书。陈某在期限内仍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依法将陈某位于宝丰县杨庄镇某村房产进行评估、拍卖。2017年6月6日,拓某某在淘宝网上以314025元网拍成交该房产,并按期将拍卖余款打入宝丰县人民法院指定账户中。6月7日,宝丰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搬迁公告,被执行人陈某以该执行房产评估价格低为由提出异议,6月26日法院作出执行裁定书,驳回了陈某的执行异议。后陈某向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复议申请,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1月29日作出执行裁定书,驳回陈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执行裁定书送达后,法院执行人员多次去陈某家中,对陈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做思想工作,陈某仍不腾房。2018年3月26日,宝丰法院执行局局长、副局长和杨庄镇某村书记及主任一同到陈某家中做其工作,陈某及其女儿态度蛮横,并表示拒绝腾房。宝丰法院于2018年5月30日再次向陈某送达了搬迁公告,被执行人陈某仍然在公告期限内未履行腾房义务,6月20日对上述房产进行强制搬迁,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和公证处公证下依法强制搬迁。在搬迁过程中被执行人陈某以撞铁大门的方式,其女儿贺某手持刀具以自残方式威胁执行人员,妨碍正常执行工作。宝丰法院于6月25日对被执行人陈某予以司法拘留。28日,法院执行人员前往拘留所再次询问陈某履不履行腾房义务,陈某表示拒绝腾出该房屋。
被执行人陈某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拒不迁出法院已拍卖成交的房产,严重妨害了正常的执行工作,其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应追究陈某相应的刑事责任。7月6日,宝丰法院依法将案件移交公安处理,摄于法律的威严,被执行人女儿筹款还给了申请人,鉴于案情特殊,经买受人同意,房款退回,案件顺利执行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