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上午,宝丰县人民法院一号审判庭内,被告人王某沉痛悔罪,190多名新当选的村三委成员深受触动。
王某是宝丰县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因侵占国家配套补贴资金59万元、挪用公款25万元据为己有等违纪违法活动被监察委立案查处,宝丰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向宝丰法院提起公诉。
作为任前警示教育的一部分,在庭审现场,宝丰县委纪检委组织新当选的村委会、党支部、监事会村级三委班子成员旁听本案审理,接受廉政教育,把庭审现场当成教育课堂,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警示身边人,以案释法、以审促廉。
被告人王某在最后陈述阶段向法庭宣读并递交了言辞恳切、剖析透彻的悔罪书,让在座的新当选三委会成员悚然心惊。旁听庭审的新当选三委会成员刘书远说:王某的案例发生在我们身边,所作所为隐蔽而影响深远,我们要以王某为戒,以王某为鉴,明白和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