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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院副院长刘士浩一行到宝丰县法院指导审判质效工作

  发布时间:2018-06-07 16:43:59




    6月7日上午,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士浩带领市中院审管办主任王廷霞、副主任张永波到宝丰县法院指导审判质效工作,并召开座谈会。院部分班子成员、全体入额法官及各业务庭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王廷霞主任通报了1--5月份我院的主要审判质效指标完成情况,从结案率、发回改判率、服判息诉率、调解率及超法定审限未结案件等方面指出了我院审判指标的薄弱环节,并逐一进行了点评。

    刘士浩副院长就审判质效的指标以及我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要求:一是要抓好法官队伍建设,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提高工作标准,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二是要落实好领导带头办案制度,院领导、部门负责人要带头办案,多办案、办好案,敢于啃“硬骨头”,发挥好领导的示范带头作用;三是要坚持审判执行两手抓、两不误,找准短板,稳中求进;四是要“走出去、请进来”,学习借鉴好的经验做法为我所用,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最后,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沈伟轩表示: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理清思路,找准短板,分析研判当前审判质效存在的问题,找准突破口,争取短期内使我院的审判质效工作有新的起色,并按照刘士浩副院长提出的要求,狠抓落实,全面推动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责任编辑: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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