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河南日报》农村版在第一版显著位置刊发长篇通讯《创新审判工作 力促社会和谐》,介绍我院先进事迹。全文如下:
创新审判工作 力促社会和谐
——宝丰县人民法院荣记省高院集体二等功纪实
本报记者 丁需学 通讯员 王长河
新春伊始,宝丰县人民法院荣获省高级人民法院集体二等功奖牌。
沉甸甸的奖牌,凝结着该院法官的辛勤汗水和不懈追求。
在平顶山市法院系统年度绩效考核中,该院2008年名列第二,被市中级人民法院通令嘉奖;2009年该院28个单项工作有17项获得全市第一,总评荣获第一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荣记集体二等功。与此同时,该院有8人次受到省级表彰,11人次受到市级表彰。
能动司法保稳定,强化调解促和谐
在宝丰县人民法院法官的心目中,公正司法、依法调解、化解矛盾、促进和谐是一种社会责任。
2007年7月,宝丰县人民法院党组经过充分调研,将原来的3个民事审判庭改为民事审判庭、民事调解庭和涉诉信访局。民事调解庭专事民事案件先期调解工作,期限为一个月,在不能调解时再将案件转入民事审判庭审理,最大限度地将可调、能调的案件全部及时予以调解解决,使诉讼双方及早从诉讼中解脱出来,达到节省诉讼资源,和谐解决纠纷的目的。
俗话说:一年官司十年仇。在对簿公堂、判决执行后,可能纠纷本身的争执已画上了句号,但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留下长久的仇恨,这不仅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而且损害了司法的权威和形象。
为此,该院积极探索和谐审判的新方法、新思路,努力在案结事了上下工夫,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为主线,不断加强调解工作。
去年,结合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调解年”活动,该院召开了调解工作专题研讨暨经验交流会,组织法官交流工作中积累的调解经验,总结出了“六必须”和“九心”调解法并在全院推广;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了41名品行好、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社会人士担任特邀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工作。在开展的调解百日竞赛活动中,该院鼓励和倡导“零判决”,积极引导法官最大限度地通过和谐方式化解纠纷,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从而开创了具有宝丰特色的调解新途径。
天平闪耀促和谐,能动司法结硕果。自民事调解庭成立以来,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993起,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905起,调撤率达91.1%;涉诉信访局成立后共接待来访群众1182人(次),通过调解使初次信访的接待成功率达98%,信访案件的消化处理率达90%。与此对应的是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明显下降,2008年、2009年两年受理894起执行案件,与2006年、2007年两年的1302件相比,下降了31.3%,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创新特困救助办法,创立廉政保证机制
改革创新是法院工作的动力之源。创新是发展的关键,其中管理创新尤为重要。对此,宝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创新特困救助办法。2006年,宝丰县人民法院在对涉执信访工作调研时发现,刑事附带民事、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等执行案件中,由于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或已死亡或无能力给付,极易导致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双方矛盾激化。针对此,该院积极探索解决途径,利用多种渠道筹措专项资金,于同年4月在全省法院系统内率先创设了特困申请人救助金制度,专门救助那些因被执行人无力赔偿而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
自救助金制度运行以来,该院共向符合条件的特困申请人及部分生活陷入极度困难的信访人发放救助金160余人(次),累计金额1712270元,有效地解决了部分特困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化解了一批涉执信访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人民法院报》、《河南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对此作了报道,引起很大反响,此后救助金制度在全省法院系统予以推广。
创立廉政保证机制。党风廉政建设是司法事业成败的关键,如何才能进一步增加违法违纪行为的经济成本,建立和完善违法违纪行为的“不愿为”机制?该院结合自身实际,于2006年4月创造性地实行了无违法违纪保证金制度:由法官每月交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院内再匹配同额款项打入法官个人账户。如法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则视不同情况扣罚相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账户余额在法官退休时一次性支付。与其他类似保证金制度不同的是,该制度不但在法官违法违纪或出现审判瑕疵时具有惩罚性质,而且在法官遵纪守法时还体现出了奖励的特征,从而在制度和经济上建立了一道拒腐抗变的防线。该制度实施后的第一年中,先后有4名法官被扣罚了保证金,对其他法官起到了威慑、警示作用。之后的3年中,该院再未出现法官因违法违纪被扣罚保证金的现象。
不断提升法官素质,确保办案质量效率
公正司法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才能确保司法公正,而这一切都需要法官素质的提升和法官品格的铸造。 近年来,宝丰县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才兴院战略,提出了“打造学习型法院,争当学习型法官”的号召。为方便干警查阅学习资料,该院筹资5万余元,购置专业书籍6000余册,订报刊30余种,建立了图书室,并逐年对图书室书籍进行更新。该院每周抽出时间,组织法官集中学习,开展疑难案件评析、专题业务培训等活动。与此同时,通过读书演讲会、理论研讨会、审判业务知识竞赛、庭审观摩、速记比赛等多种形式开展岗位大练兵。对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的干警每人奖励3000元。通过学习型法院的创建,干警的业务素质得到提高,文化层次得到提升,已有11名干警顺利通过了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目前,40岁以下的法官全部达到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全院有150项(次)工作分别被省、市、县评为先进或优秀,10个集体先后荣立三等功,干警累计受到省、市、县表彰182人(次)。
执法办案是法院工作的第一要务。面对案多人少的严峻形势和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的新要求,宝丰县人民法院提出了判决案件一律要办成“铁案”,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要办成“精品案”,一般案件要办成“和谐案”的目标,建立了审判质量考评体系和法官绩效考核体系,与干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年终岗位目标奖惩等挂起钩来。为提高审判效率,该院对法官个人审判情况实施月通报制度,在对案件实行审限预警和催办制度的基础上,案件每超期一天对其所在庭室罚款100元。2009年在全市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考核中,该院名列第一。
正是由于该院多年来重视法官培养,狠抓司法管理,案件质量和效率才有了质的飞跃。近5年来,该院审、执结的1.3万余起案件中,二审改判率和发回率分别为6.3%和7.1%,与前5年相比分别下降了6个百分点和4个百分点,呈现出受案率上升、信访率下降,结案率上升、发回改判率下降,执结率上升、中止率下降,改判息诉率上升、上诉率下降的良好态势。宝丰县人民法院先后荣获“省文明单位”、“全省清理执行积案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涉诉信访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案例指导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