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上午,宝丰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决议,宝丰县人民法院新任院长候选人、副院长、代院长沈伟轩正式就任。
会议上,首先由中共宝丰县委组织部部长汤红漫宣读了中共宝丰县委干部任免通知,决定任命沈伟轩同志为宝丰法院党组书记、提名为宝丰县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人选。沈伟轩作任职表态发言。
会议随后投票表决,全票通过形成决议:任命沈伟轩为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代院长。随后,新当选的代院长沈伟轩在人大常委会的监誓下,向宪法庄严宣誓,并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梅玉三同志手中接过任命书,正式就任履新。
最后,梅玉三同志代表县人大欢迎沈伟轩同志到宝丰县工作,感谢杨红卫同志为宝丰县司法审判工作付出的努力,对宝丰法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宝丰法院在今后的工作中,在沈伟轩同志带领下,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己任,公正司法、团结协作,努力做好各项工作,不负上级法院和全县人民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