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25日上午,正值2018年新春到来之际的第一场大雪。天寒地冻,漫天大雪,道路冰封,给出行带来了很大的阻力,路上险情纵生。冒着危险,宝丰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并把执行标的款50000元送到申请执行人家中。
2018年1月8日,申请执行人柳某某、邱某等四人申请执行孙某等五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柳某某系该案被害人邱某之妻,住宝丰县石桥镇邱楼村,务农。邱某在去年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双方达成调解,肇事方孙某已经赔偿给邱某的家属柳某丧葬费等费用176000元,剩余100000元没有按调解时的期限履行,该笔款项分两次支付,每次支付50000元,第一次在2018年1月1日之前支付,第二次在2018年7月1日前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到期后,但被告孙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无奈,申请人柳某某等四人申请宝丰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受害方家庭情况特殊,申请人家中唯一的劳动力因事故死亡,留下一个年龄不到十岁的女儿和年迈的婆婆,儿媳也因故离婚,家庭限入拮据状态,着实令人怜惜。申请人柳某某也因发生如此重大变故终日以泪洗面,痛苦不堪。申请人强烈要求法院加大执行力度,给他们一个公道。案情知悉后,经院领导指示,这个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尽快落实到位。
2018年1月14日,法院依法传唤被执行人孙某到法院说明情况并尽快履行应尽义务。在法院批评教育下,孙某同意用亲属名义贷款来履行义务,法院责令其十日内必须兑现。2018年1月24日傍晚6时30分许,迫于法院执行压力,被执行人孙某冒雪从郏县将执行标的款50000元现金整送到宝丰法院。1月25日一上班,宝丰法院执行局领导在知悉情况后,考虑到天气因素及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状况,决定由法院把执行标的款送到申请人柳某某家中。
当收到标的款的那一刻,申请人柳某某及家人感动不已,热泪盈眶。连声感谢宝丰法院执行工作人员能这么快把执行款执行到位,并一心为百姓着想,顶风冒雪,不畏严寒,真正做到了司法为民,不忘初心。看到申请人柳某某激动感激的面容,执行人员冻僵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表情。至此,一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法官友情提示:
1、当今社会车辆突增,提醒每一位驾驶人员安全谨慎驾驶,以免给他人和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和伤害。
2、法院生效的判决和文书,当事人应无条件主动履行,不要有丝毫的侥幸和逃避行为,否则将会受到更严厉的惩处。
3、法院将定期向全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共同努力营造一个守法、诚信、公正的社会秩序,为此,法院将会维护社会正义,严惩恶意躲避执行的老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