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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强力执行 新年呈现新面貌

  发布时间:2018-01-31 10:51:07


    新的一年,宝丰法院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使执行呈现出新的面貌。如在柳某、邱某等四人与孙某等五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从立案到执结仅用十天左右。

    柳某系该案被害人邱某之妻,邱某在去年一起交通事故中不幸身亡,肇事方孙某已经赔偿给邱某的家属柳某丧葬费等费用176000元,剩余100000元按调解的期限履行,该笔款项分两次履行,每次支付50000元,第一次在2018年1月1日之前支付,第二次在2018年7月1日前支付。第一次履行期限到期后,但被告孙某以种种理由推脱,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无奈,申请人柳某等四人申请宝丰法院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执行干警耐心的对孙某进行教育,最后孙某同意用亲属名义贷款来履行义务。2018年1月24日傍晚,被执行人孙某冒雪从郏县将执行标的款50000元现金送到宝丰法院。1月25日一上班,宝丰法院执行局领导在知悉情况后,考虑到天气因素及申请人家庭的实际状况,决定由法院把执行标的款送到申请人柳某家中。当收到标的款的那一刻,申请人柳某及家人感动不已,热泪盈眶,一起执行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截止1月26日,共集中执行三次,动用警力120余人次,先后传唤被执行人40余人次,依法拘留5人,罚款6人,执行到位金额1340余万元,达成和解22件,执结56件,查封房产7处,车辆3辆,上传网络拍品10件,新年伊始,成果丰硕。

    当然,案件能够顺利执结,离不开执行干警的辛勤工作,为突破“执行难”的现状,宝丰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积极采取各种措施,促使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主要措施有:一是穷尽措施查询被执行人财产,防止被执行人想方设法隐匿财产,损害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二是针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迫使其尽快履行义务;三是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在各大媒体上公布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信息,通过这种方式,不但可以使被执行人受到舆论的谴责,还可以提高公众的参与度,起到普法的作用。

责任编辑: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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