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为积极响应省高院召开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精神,宝丰法院在省电视电话会后立即成立专项执行小组,由井慧宝院长亲自担任组长,进一步明确、细化、量化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月”活动的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工作要求及方法步骤,实行包案责任制,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对排查出的八起拖欠农民工的执行案件,从“动真感情、下大气力、快速行动、方法灵活、确保实效”角度出发,用足用活执行手段,加大执行措施,在平衡农民工及企业利益的基础上,尽可能采取扣押、冻结等强制执行措施,严厉制裁拒不执行的相关人员,截止2010年3月3日,采取拘留措施3人次,已执行到位5起,为36位农民工讨回工资款134000元。农民工刘占义等人手捧来之不易的血汗钱泪流满面,为井院长写来诚挚的感谢信,以表达心中无限感激之情。
对下余的3起案件当事人,已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并与有关部门共同采取联动制约机制,督促并震摄其在期限内履行义务,以保证月底前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