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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感化 尘封十余载案件得执结

  发布时间:2017-09-28 17:52:45



    自最高院提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以来,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加大执行力度,积极采取各种相关措施,严厉打击“老赖”,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9月14日,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用心执行,促使一件尘封十多年的案件得以执结。

    2002年6月9日,王某因宅基地流水问题与邻居马某发生打架,在打架过程中,王某用砖块将马某及其父亲马某成的头面部砸伤,并将其姐夫郭某的腰部打伤。经法医鉴定,马某、马某成、郭某等三人均系轻伤。2003年1月24日,宝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向宝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马某、马某成、郭某等三人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判决,被告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判决如下: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519.76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马某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356.66元,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178.12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王某并未按时给予赔偿,经多次催要无果后,马某、马某成、郭某等三人向宝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局受理后立即派出执行干警进行协调,然而并没有达到预想的结果,被告人的家属辩称:“我们家的人已经让关起来了,你们还想让我们赔钱?现在没钱。”面对这样的现状,执行干警并没有气馁,而是转换角度,一遍又一遍的向被执行人一家说法、释法,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之下,2017年9月14日,被执行人王某心甘情愿将赔偿款交付,十多年的案件终于得以执结。

    然而这一路程并不顺利,从起初的排斥,到后来的缓和,再到最后的接受,执行干警付出了很多,每次的登门劝说,都是一次挑战,因为不知道何时才能劝说成功。尽管如此,他们还是没有放弃,一位执行干警说:“只要我还干着这份工作,这就是我应该做的。”是的,作为执法人员,不仅要做到公平执法,还应该在执法过程当中做到普法,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董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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