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领导、各部门:
2017年中秋、国庆将至,党的十九大即将召开,抓好今年的“双节”风气监督工作意义特殊而重大。为认真落实市中院《关于强化正风肃纪确保中秋、国庆廉洁过节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双节”期间风气监督,确保廉洁过中秋、国庆,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一、加强廉政教育,营造廉洁自律良好氛围。各部门要切实抓好部门干警“两节”期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发送廉政短信提醒、对个别干警廉政谈话提醒等形式,促使广大干警切实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针对中秋、国庆期间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及时提醒,引导广大干警大力弘扬清风正气,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侥幸思想。特别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提醒和约束。
二、切实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切实担负起本部门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责任,加强对干警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要从严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六个严禁”: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以汇报工作、过节慰问等名义向上级机关和相关单位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向领导干部个人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水;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和奖金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安排餐饮住宿等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严格遵守“八个严禁”:严禁违规收受月饼等节礼;严禁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严禁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严禁在培训机构搞奢靡享乐;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变相借用、租用车辆;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机构、国有或民营企业。
三、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
纪检监察部门将切实履行监督责任,畅通信访渠道,充分利用信件、电话、网络、微信等多种途径接受群众监督;对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保持高度警惕,始终保持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持续不断的开展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问题,严防死守、一寸不让,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对发生顶风违纪问题的部门及干警,将从严追责问责。
特此通知。
宝丰县人民法院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