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13名学生被“诱拐”--宝丰县人民法院秋季送法进校园

  发布时间:2017-09-22 16:08:20






    9月21日下午,四名“陌生人”分别走进山河路小学的两个教室,并成功带出校门外13名学生。真是不“骗”不知道,一“骗”吓一跳,一场诱拐实验,竟然有13名学生被轻松“骗”走,这个最坏、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就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

    “我是你爸爸的朋友,你爸爸临时有事,让我过来接你。”临时扮演“坏阿姨”的少审庭法官走到了一个男孩跟前。“坏阿姨”刚说完,男孩就点头同意,并跟在“坏阿姨”身后走出了校门。接下来的几分钟里,“坏阿姨”又成功“拐骗”了两名学生。没有任何犹豫,也没有询问“你是谁”,一句简单的谎言,就让学生们纷纷上当。

    另一边,少审庭庭长张冬梅也扮演起了“电视台导演”。“同学们,大家好。我们是某某电视台《小宝当家》栏目组海选团队的,今天来咱们学校是选拔一批参加海选的小演员,有没有哪位同学想参加的?”。学生们纷纷举手,希望能被“电视台导演”选上并被带走。“导演”就这样“花言巧语”地“拐骗”出了十名学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学生们不仅没有丝毫的警惕,更对守候在旁边的老师视若无物,一步一步走上了“陌生人”的面包车。

    截止下午5点,13名学生被少审庭法官们轻松“拐走”。这是2017年秋期开学宝丰县人民法院送法进校园集中宣传活动的一个片段,扮演陌生人的是宝丰县法院少审庭的法官们,直到法官们亮明身份,被“诱拐”的学生们才如梦方醒。究竟是孩子太天真,还是我们的教育没到位?但是能够由此引起未成年人对人身安全和自我保护的重视,就是这次“特殊实验”的初衷。

    随后,进行了“法护平安”主题班会,少审庭庭长张冬梅法官用“一张纸的故事”为切入点,警示了自我保护的重要,董媛媛法官向学生讲述了拐骗者常用的权威诱惑、物质利诱、带路引路等诱骗手法,并进一步明确如何避免被坏人拐骗和如果发现自己被拐骗了,该怎么办?让学生知道不吃陌生人的食物,不收陌生人的玩具,不搭陌生人的便车等,同时使学生认识骗子常用的伎俩,掌握有关防拐骗、防性侵等自我保护的知识。班会结束后,少审庭法官们向学生们赠送了普法漫画书。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讲练结合’式防拐骗安全教育主题班会,切实提高了学生应对拐骗的能力,为打造和谐安全校园发挥出重要作用。”山河路小学校长董霞说。

责任编辑:董媛媛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