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雷霆”持续发热,宝丰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积极采取措施,一老赖当即赔偿四万九千余元,案件执结。严厉地打击了老赖的嚣张气焰,树立了司法权威。
2010年3月2日,罗某驾驶两轮摩托车,行驶至宝丰县李韩庄路段时,撞上杨某堆放在公路西侧的沙堆,造成罗某身体多处受伤,经鉴定罗某的伤残程度为7级。2011年9月15日,宝丰县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令杨某赔偿罗某损失四万九千余元。因杨某未按期履行义务,罗某向宝丰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宝丰县人民法院立案后,多次前往杨某家中,但杨某为逃避执行长期外出,甚至逢年过节也不回家,导致宝丰县人民法院多次前往杨某家中执行拘留措施却无功而返。
面对困境,执行法官没有气馁,继续多方查找被执行人的消息。功夫不负有心人, 2017年6月12日,执行干警得到消息,杨某已回家,于是立即赶往杨某家中,杨某看到执行干警之后,还是狡辩不肯付赔偿款。后来执行干警拿出拘留手续,并告知如不及时履行义务,就拘留十五日,这时杨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垮了,杨某当时就将赔偿款清偿完毕。至此,在宝丰县法院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