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6日宝丰法院执行局按照“夏季雷霆”专项活动的部署,查找到有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将其名下的财产集中进行了查封。
凌晨6点,执行局全体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整装待命,张局长根据案件情况将执行人员兵分三路,同时在宝丰、叶县、三门峡进行财产查封。第一组执行人员在宝丰大营镇,对被执行人平顶山某某煤业有限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了查封,查封价值50余万元;第二组执行人员赶赴叶县,将被执行人河南省某某橡胶有限公司所有的机械设备进行了查封,查封价值1000万元;第三组执行人员赶赴三门峡,对被执行人王某某所有的矿山股份进行了查封,查封价值250万元。宝丰法院 “夏季雷霆”首战告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