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一次性执行到位870万元 宝丰县法院刷新执行新纪录

  发布时间:2017-04-27 16:17:31


    日前,宝丰县法院成功执行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款项870万元资金到账,刷新了宝丰县法院执行局一次性执行款项的新纪录。

    经了解,申请人刘某与被申请人马某、河南省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仝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平顶山中院、河南省高院一、二审判决:某房地产公司、马某偿还刘某借款本金1200万元及利息,仝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后,2016年3月15日,刘某申请平顶山中院强制执行。2016年6月29日,平顶山中院裁定指定宝丰县法院执行。

    自宝丰县法院接到市中院指定后,宝丰县法院执行局分头做工作“对症下药”,执行人员先后10余次去郏县开展执行工作,向被执行人马某、仝某发出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一次次释明执行工作中的法律规定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同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以求达到事半功倍的执行效果。在执行人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马某、仝某表示愿意还款。

    最终,执行款项到位870万元,并及时发放给申请人。

责任编辑:董媛媛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