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信阳市息县岗李店乡张松付业队队长张松从宝丰县人民法院院长井慧宝手中接过五万六千元现金时,张松满脸笑容地说:“你们法院视农民工为亲兄弟,我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不会忘记你们对我们的恩情”。看着面带笑容的张松,在场的人都无比感到欣慰 。但笑容的背后,张松有着一段辛酸的讨薪之路…
张松系信阳市息县岗李店乡徐岗村人。不甘贫穷的他,满怀着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带着自己的乡邻三十余人,走出大山,来到了矿产资源丰富的宝丰县。由于人人没有技术,只能凭自己的力气寻找活干。经过千辛万苦,终于在宝丰县张八桥乡丰桥煤矿找到了一份工作,就是井下挖煤挣工资。井下挖煤大多数都知道,费力又不安全。就是常人讲的“两块石头夹块肉”,可见是非常的危险的。
经过一年的辛勤劳动,张松所带领的付业队获得了丰硕的果实。除平时能满足自己的一日三餐的同时,还能给远方的家人牵回点零花钱。但好景不长,丰桥煤矿由于种种原因,1991年2月至1992年2月已欠下他们工资95971.49元。九万多元对他们来说是个天大的数字。如果矿上不给他们及时清偿。他们自己的生活难以维持,家人也难以度日。在漫漫的苦苦等待中,不知他们暗地流下多少泪。但还是没有得到他们的血汗钱。1997年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们求助用法律手段来讨回他们的血汗钱。
1997年9月29日宝丰县人民法院作出了(1997)宝民初字第73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宝丰县张八桥镇丰桥煤矿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给张松付业队现金95971.49元。判决生效后,宝丰县张八桥镇丰桥煤矿并没有按判决书确定的内容还款。张松按照法律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这一执行,就是十年。在此期间,他曾不间断去北京上访。
在今年全国开展的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张松向井院长反映了自己的情况后,井院长非常重视,立即通知执行局局长朱修科一同前往张八桥镇政府了解情况。由于时间长,该煤矿已几经转手,并已不复存在。且已错过了最佳的执行时机。了解到此情况后,井院长怀着对农民工的深厚感情,看着这些农民工那期盼的眼神,不等、不靠、不推,往返多次。从张八桥镇政府协调资金1万元,并立即支付给了张松付业队,以此安慰他们的心。不知井院长因这件事跑了多少路,为他们说了多少话。一次偶然的机会,当井院长把这一情况给河南大地集团董事长张怀平讲后,张怀平深情地对井院长说:我也是农民出身,今天我的企业能发展壮大,全靠这些农民工的奉献,幸勤劳动。我以我个人名义拿出5万元救助他们。井院长也当场表示捐献二个月的工资给张松。当张松得知这一情况后,激动地对张怀平董事长,井院长说:你们这样无私的奉献爱心,我无话可说,我代表农民工兄弟们感谢你们,愿放弃下余部分款项,今后绝对不再上访了。所以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