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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法院迎接省级文明单位复检验收

  发布时间:2016-09-18 14:45:25





    9月18日上午,平顶山市文明办纪检组长王秋惠一行3人在宝丰县文明办主任张占、副主任陈东亚的陪同下,对宝丰县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进行复检验收。宝丰县法院院长杨红卫带领该院部分班子成员陪同检查。

    复检组一行首先听取了宝丰县法院院长杨红卫就该院2016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详细汇报,随后,实地察看了宝丰县法院机关环境建设情况,并参观了志愿者服务站、道德讲堂、图书室、荣誉室、文体室、审判庭等场所。之后,复检组按照复查测评细则,详细翻阅了创建工作记录、相关制度及各项资料等,对该院文明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复检验收,并对该院创建工作给予了肯定。

    近年来,宝丰县法院始终把文明创建纳入到全院的中心工作之中,坚持将创建工作与审判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集中力量开展道德讲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通过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和树立身边先进典型,激发干警献身法院事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了宝丰县法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责任编辑:白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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