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上午,全市法院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推进会在宝丰县法院召开。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鹏华、调研员叶建平、民一、民二、民三庭庭长,宝丰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红卫,全市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副院长、负责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庭长,以及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和全市基层法院负责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叶建平主持。
会上,杨红卫就宝丰县法院的基本概况做了汇报,并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全市基层法院就本院上半年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半年的工作打算依次进行发言;市中院民三庭庭长祝建中对小额诉讼工作进行了指导;最后刘鹏华对全市法院上半年小额诉讼审判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点评,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
刘鹏华指出,全市各基层法院运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的情况并不理想,个别法院能够重视该项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法院的要求开展工作,但也有部分法院对该项工作不重视。最后,刘鹏华对下一步如何做好小额诉讼审判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真正的提高认识,明确小额诉讼对搞好审判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意义,明确小额诉讼对提高本院审判质效的杠杆作用;二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合力。各基层法院要把这项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亲自过问,俯下身子找准问题、找对方法,分管领导具体抓,一定要实抓实干,见到成效;三是明确目标,年底各基层法院要实现突破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案件占本院所有民事案件的15%,力争达到20%;四是继续加强对小额诉讼案件的学习培训。加强对法官的针对性培训,深入理解相关条文内涵,学习把握小额诉讼案件的适用范围、立案标准等问题;五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做好舆论引导,让群众了解小额诉讼工作制度,提高公众的认可度、接受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