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开庭公告
发布时间:2016-05-05 10:00:02
我院受理的李正付诉平顶山市新华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撤销行政处罚一案,定于5月10日上午8:30在宝丰法院五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
以上案件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准时出席庭审。原告方不到庭视为撤诉,被告方不到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宝丰县人民法院行政庭
2016年5月4日
责任编辑:李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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