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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法官的保护不能只在法庭里头

发布时间:2016-03-05 09:50:04


不久前,关于法官安全的话题,“刷爆”了全国人大代表、宝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兼闹店法庭庭长朱正栩的朋友圈。而她今年的建议中,就有进一步加强法官履职保障建议,涉及如何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名誉权等问题。

  【谈法官安全】

  保护不应只在法庭内

  

  “法官受到威胁、骚扰是客观存在的,包括我本人。”朱正栩说,2015年,她的一名同事在处理一起案件时,被一方当事人堵门、威胁,吓得孩子不敢回家。

  朱正栩说,按照“扰乱法庭秩序罪”的规定,开庭过程中当事人的某些不当行为可以按照该罪名追究责任,但法院的诉讼活动不只是开庭,法官在文书送达、调解过程中,被当事人辱骂、殴打,该怎么处理?

  

  建议:把“扰乱法庭秩序罪”改为“扰乱诉讼秩序罪”,一些严重行为可以纳入刑罚层面,在修法时对法官受到的威胁、骚扰等问题给予考虑,维护司法客观公正。

  

  【谈法官辞职】

  这属人才自然流动

  

  近日,不断有各种法官的辞职信流传到网上,并引起热议。

  对此,朱正栩认为,这只是人才的自然流动。朱正栩说,法院对法官的要求是非常高的,“我们的很多一线法官,在法律素养、道德品质、沟通协调能力等方面都是很优秀的。但是这样的人才,不只法院需要,各个企业、律师事务所也都是亟须的。”“而另外一方面,现在法官办案压力大、薪酬待遇低。”

  

  建议:国家创造条件,让法院能够吸引、留住优秀的法律人才。

责任编辑:白    

文章出处: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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