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佳政法单位”评选活动是由市委政法委、市人社局在全市政法系统组织开展的,此次评选经过民主推荐、网络公开投选、综合评定等环节。日前,宝丰法院杨庄法庭荣获平顶山市“十佳政法单位”荣誉称号。
宝丰县人民法院杨庄人民法庭现有干警5名,其中审判员4名,书记员1名。近年来,该庭干警荣获个人二等功、个人三等功各一次,先后有人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宝丰县十大法治人物”、“巾帼建功标兵”、“全县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特别是该庭干警周晓寒撰写的《裁判文书上网背景下隐私权的界限与保护》一文在全国法院系统第26届学术讨论会中荣获一等奖。2013年以来,该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921件(其中2013年受理263件,2014年受理288件,2015年受理370年),人均收案184件。2013年及2014年受理的案件全部审结,截止2015年10月30日,该庭2015年受理的案件中已审结278件,结案率75%,已结案件中,以调撤方式结案195件,调撤率为70%。该庭自2012年成立以来,没有一名干警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没有因工作问题引发信访案件发生。
一、胸怀大局、心系百姓
人民法院事业是我们党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法院的工作要着眼党的事业大局,时刻把本职工作放在社会主义事业大局中来考量,服从大局,服务大局。特别是民事审判工作,工作虽然琐碎,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在依法处理群众民事纠纷的同时,更要真正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在庭务会上,庭长叶鹏同志这样要求全庭干警,“我们要想当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在办案中就要经常注意两点,一是要有责任感,办案不能图省事,对案子草草下判决;二是要不断提高办案能力。特别是要耐心做好调解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化解矛盾。问题解决了,党交给我们的任务才算完成”。在这种指导思想的指引下,该庭全体干警不断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在实际工作中能动地运用党的理论,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逐步引导民事行为更符合社会稳定大局,积极构建和谐社会。
二、创新机制、高效履职
案多人少是基层法院普遍存在的问题,杨庄人民法庭除办理传统民事案件外,还负责管辖全院破产案件的审理工作。面对民事案件逐年上升,审判人员却没有增加的严峻形式,该庭积极创新工作机制,妥善化解案件压力。一是制定民事案件工作规范,细化工作程序,以完善的制度确保案件及时处理;二是细化案件繁简分流,确定审判员专长案件,由相关审判人员处理相关类型案件;三是加强独任审判,凡是符合简易序审理的案件一律由审判员独任审判,以缩短诉讼周期,减少当事人诉累;四、进一步强化调解工作,以及时、优质、高效的调解化解案件压力。
三、多措并举、确保质量
案件质量是法院工作的核心。该庭在巨大的案件压力下,不断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案件质量,确保了该庭案件“两高两低”效果的形成,即结案率、调撤率高,上诉率、改判率低。该庭积极发挥庭务会作用,在定期召开的庭务会上讨论疑难案件,解决审判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定期研读上级法院二审文书,进行对比,发现自身不足,及时改正;开展裁判文书互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四、加强监管、公正廉洁
廉洁是法院工作的一条生命线,公正廉洁才能不断提高法院工作的公信力。庭长叶鹏常说,如果我们这些主持公正的法官都不公正了,社会将失去公理和秩序,如果法庭上,乱敲法锤,要比球场上吹黑哨更加可怕。该庭全体干警在工作中,坚决遵守“八项规定”、“十条禁令”和“五个严禁”,严守廉洁底线,自警自律,面对怀有目的或者善意的吃情、送礼,一概拒之,真正做到了廉洁自律,笃守公正,不为钱所动,不为情所惑,不为权所迫。
从事审判工作辛苦而光荣,宝丰县人民法院杨庄人民法庭全体干警甘愿付出,不求索取;只为奉献,不为名利,以“老黄牛”的精神在本职岗位上辛勤耕耘。面对取得的成绩和荣誉,他们没有沾沾自喜,停步不前,而是站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在平凡的审判岗位上,用满腔热血,奉献着“法院人”的青春和才华,继续谱写着人生的动人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