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杨庄镇姬袁庄村村民梁某,在女朋友看家庭时,将女朋友强奸,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2009年1月9日晚,本村青年吴某某给梁某介绍一女朋友吴某,梁某为答谢,就在“小豆花酒店”宴请介绍人和吴某,饭后,吴某某让梁某领吴某看家庭,当吴某进入梁家屋门后,梁某随手落锁上门,强行将吴某推到床上,吴某反抗,梁某说:饭不是好吃的,梁某不顾吴某的反抗,强行将吴某强奸。事后梁某送吴某回旅社,吴某在旅社报案。另查明梁某曾因强奸幼女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法院经审理认为,梁某利用暴力、胁迫手段,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梁某是累犯,应从重处罚。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后,梁某表示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