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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闹店法庭连续九年实现进京赴省零上访

  发布时间:2009-08-28 09:09:32


  近年来,我院闹店法庭牢固树立“三个至上”理念,把“案结事了、定纷止争”作为司法的第一目标,遵循“法亲于民、法化于民、法致于民、法惠于民”的工作思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促进了农家和睦与农村的和谐。九年来审结的1950余起案件中未出现一起进京、赴省上访。

    一是深化亲民思想,切实方便群众诉讼。通过设置固定咨询台、休息室、提供便民纸张、茶水等方法,使群众到法庭后遇到问题有人帮,心存疑惑有人解、休息等待有地方。同时在辖区内设立18个便民联系点,通过发放便民联系卡、裁判明白纸,开展预约立案、农忙时节预约开庭、假日法庭、巡回审判等方法,努力让群众少跑路少花钱,最大限度减少诉讼成本,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民心,贴近民情,贴近民意。

    二是坚持调解优先,力求最佳办案效果。将调解贯穿在办案全过程,要求审判人员在调解时做到“释法说理讲耐心、入情入理讲爱心、深入了解讲细心、不偏不倚讲公心、定纷止争讲决心、亲情感化讲尽心、求同存异讲诚心、文明礼貌讲热心、团结协作讲同心”等“九心”。同时,将调解率作为评优的一个重要标准,促使审判人员争当调解能手,努力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冰释前嫌、案结事了的目的。九年来,该庭以调撤方式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189余件,调撤率达61%。

    三是强化为民意识,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将“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与审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从思想上提高法官的群众工作意识。实行“传、帮、带”制度,采取一对一的方法由庭内实践经验丰富、解决纠纷成功率高的老法官结合自身实践为年轻法官传授与群众沟通交流的技巧,交流做群众工作的经验,增强法官与群众的沟通能力,引导法官克服畏难情绪,努力在群众中树立起敢于负责、善于负责的良好形象。

    四是加强案件回访,做好审判工作延伸。严格落实案件回访制度,对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矛盾等民事案件不定期进行回访,特别是当事人对法律规定不清楚、调解后出现反弹或对判决不服时,审判人员均主动上门,宣传解释、说服劝导,消除当事人的疑问,化解当事人的怨气,积极引导当事人按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努力使当事人做到胜败皆服。自2000年以来,该庭累计对案件进行回访268人(次),取得较好社会效果。

    五是强化源头疏导,形成解决矛盾合力。构建以人民法庭为中心、村人民调解组织为主体、乡镇司法所为重点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联动机制,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配合、相互协作、相互补充良性互动的纠纷解决渠道,充分发挥各种社会力量,形成矛盾纠纷解决合力,坚持做到遇争即调,最大限度地把纷争解决在诉前,化解在萌芽状态。

文章出处:宝丰县人民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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