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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严以律己,做人民的好法官

  发布时间:2015-12-28 09:01:13



按照本院党组的安排部署,我认真参加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各阶段的活动。对于当前正在开展的“严以律己”阶段的活动,我向大家汇报一下我的认识:

一、严以律己,是对法官优良作风和廉洁操守的具体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司法公信要靠每件案件的公正来累积。法官办案子,容不得丝毫大意,不允许有任何差错。要实行案件评查制度,所有案件在归档前必须接受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肃究责,让不负责任的法官和审核领导“脸上挂不住”。要积极关注当事人诉求,司法裁判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涉案当事人也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严以律己,是对法官优良作风和廉洁操守的具体要求。“公生明、廉生威”,法官如果放松对自己的要求,为人情、名利、美色等世俗诱惑所累,则必然判案不公、说理不明,法律的权威受到损害。法官要重品行,作表率,做到“吾日三省吾身”,时刻注意廉洁自律,经常反省自己工作作风是否端正、对待群众是否热情、执法办案是否出于公心、业外生活是否做到慎独慎微,只有这样,才能无愧于人、无愧于心、无愧于头顶的国微和胸前的天平,才能使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良心的推敲、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二、“严以律己”必须坚持法治思维。

手握戒尺,最重要的“戒尺”就是法治。必须经常对照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来约束言行,这是严以律己的“规则层面”要求。要强化规则意识,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将法纪规则化做心中戒尺,经常对照检省自身,对照整改工作。司法工作事关国家法律实施,事关公平正义,事关百姓安居乐业,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因此,政法干部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着手,向群众满意的方向努力。

三、“严以律已”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

《礼记•中庸》有云:“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这是古人对底线思维高度凝练的概括。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准确判断司法实践中面临的各种压力和挑战,规避风险,减少失误。只有这样才能有备无患,不至陷入被动局面。这是严以律己在“内心层面”的要求。树立底线思维,就要加强修身,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除却心灵杂尘,不存非份之想。 要“日省吾身”,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抛弃欲望贪念,不越雷池,不触红线,在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切实从自己做起,始终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四、“严以律已”必须牢固树立责任思维。随着国家反腐力度不断加大 ,“为官不易”,领导干部的职级职位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要心存敬畏,要敬畏人民,敬畏权力,敬畏法纪,这是“行为层面”要求。因此,更要遵守党纪国法,做到为政清廉。要通过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严格执行案件过问留痕制度,实行责任与权力捆绑,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的触觉就延伸到哪里,避免法官司法行为失范、司法责任缺失。没有责任思维,就不会敬畏权力,就不懂行有所止。经验反复证明,腐败总是发生在权力不受约束、视戒尺为无物的地方。“政者,政也,己不正焉能正人”。正因此,政法领导干部必须牢固树立起责任意识,正心、正行、正身、正风,慎权、慎欲、慎微、慎独,工作上要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敢于涉险滩,敢啃硬骨头。生活上要怀淡薄之心,洁身自好,禁住诱惑,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不拿。清白为官,本色做人,表里如一,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树立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责任编辑: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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