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是对可能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附加刑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的轻微刑事案件,只要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案情简单,被告人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即可实行“及时受理、专人办理、简化庭审、快速裁判”的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同时,既是公正司法、效率司法的要求,也是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体现。
今年以来,宝丰法院运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审理案件49起,结案率100%,平均审理期限6日。所结案件当事人全部服判息诉,大大提高了刑事审判效率,节约了刑事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保护了被告人及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实现了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