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丰法院按照“加强保障、完善机制、培育典型、创新形式、突出特色、注重实效”的总体宣传工作思路,多措并举整合全院司法宣传力量,开创了宝丰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新局面。2014年度,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在司法宣传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人民法院。
一是加强宣传保障。成立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杨红卫同志担任组长,对全院宣传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和具体指导。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宣传工作汇报,解决该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一些重大思想宣传事项,院长亲自定题、审阅和批改。以提高硬件基础建设为目的,不断加大对宣传工作的硬件投入力度和经费支持保障力度。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为充分调动大家的写稿积极性,推进全院宣传工作的不断发展,宝丰法院明确了宣传工作的任务目标、业务庭宣传工作具体指标及保障措施及工作考核标准,并将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坚持月通报制度,并实行“一票否决”。为提高宣传员和联络员的工作水平,宝丰法院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确定一个月召开一次联络员座谈会,加强专兼职宣传员之间的学习交流,培养大家对宣传新闻的敏感性,提高写作、选材的能力。按照省、市法院要求,宝丰法院建立了新闻发布制度,确定了新闻发言人,对法院重大活动、有社会影响的重大案件适时进行新闻发布,及时与媒体和公众进行沟通交流。
三是培育升华典型。在培育典型方面,思想上帮助先进个人正确对待荣誉与压力,卸下思想包袱;工作上,坚持在学习培训和提职晋衔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为其创造进一步发展进步的良好条件;生活中,尽可能地解决典型本人和家庭的生活困难,让其安心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改进宣传方法,让先进典型的精神和事迹感人、服人、动人,从而在法院系统起到促工作、带队伍的效果,在社会上树立起良好的司法形象。
朱正栩是宝丰法院培育先进典型的成功典范。朱正栩的事迹分别在2014的3月11日、3月12日、3月13日、10月22日中央电视台两会聚焦及朝闻天下栏目播出;《朱正栩:群众的知心庭长》、《感受最美基层法官为民公正清廉奉献之美----群众有需我作为》、《“起死回生”的赔偿》分别在4月9日、6月20日、7月8日的人民法院报刊发;这些内容刊发后在全国法院系统乃至全国产生了积极影响。2012年12月朱正栩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2013年朱正栩当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4年6月19日,宝丰法院朱正栩被评选为“最美基层法官”。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在中国网络电视台向全社会公开发布朱正栩等10位“最美基层法官”的先进事迹。2014年9月15日,宝丰法院朱正栩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模范法官”。
四是突出亮点特色。2014年以来, 宝丰法院联合宝丰电视台制作播出《崇尚法治 厚德为民》法院工作纪实专题片,该片以宝丰法院坚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为“建五宝、争百强、协调发展奔小康”保驾护航为切入点,从制度创新、队伍建设、司法为民、阳光审判等方面来展现宝丰法院近年来各项工作的亮点举措,以及广大法官立足本职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以此向社会各界展现宝丰法院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形象。
宝丰法院还充分发挥街头公益广告的促进作用,采取有力举措,在所分管的全长近4公里山河路上用简洁的语言、生动的画面打造出了“公益广告一条街”,该条道路共摆放公益广告牌200余块,这些公益广告牌以“普及法律知识 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配有廉政格言警句、预防漫画和图片等,进一步增进了群众对法院的了解,增强了辖区群众的司法维权意识。宝丰法院充分利用宝丰县全国曲艺之乡的优势,邀请曾获马街书会“书状元”的艺人徐占强来院,以先进典型朱正栩为原型,创作了河南坠子《模范法官—朱正栩》,并由徐占强等艺人反复排练后在宝丰县各乡镇、村巡回演出,共26场次,每到一处引得群众驻足观看,好评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