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基础建设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整个社会管理的根基。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是人民法院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三千多个基层法院,下设近万个人民法庭;基层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总数已经达到二十多万,占全国法院总人数的近百分之八十。2008年至今年上半年,基层法院每年审理和执行各类案件达到八百多万件,占全国法院审理和执行案件总数的百分之九十左右。
近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的支持力度,基层法院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法院经费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人民法庭设置更加科学,基础设施建设和业务装备水平进一步提升,执法办案工作得到显著加强,审判质量和司法水平有了显著提升,确保了司法的公正与高效。但相较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当前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还面临很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司法保障水平仍待提高,法官队伍不稳定问题应予关注。一些基层法院基础设施落后,信息化建设滞后,培训经费不足,制约了工作发展。一些基层法院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基层法院法官待遇偏低,职业保障不力,队伍不稳定问题突出。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法官办案的情况时有发生,承担的各种非司法性事务多,影响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少数人公然暴力抗法,采取极端措施报复伤害法官,一些法官人身安全受到威胁。一些地方特别是西部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法庭建设仍显落后。
鉴于上述情况,建议提请相关单位继续支持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尽快修订人民法院组织法、法官法等与基层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完善有利于保障基层法官职业地位和尊严的法律制度和有利于基层法院发挥职能作用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在帮助基层法院解决人财物等实际困难方面给予高度关注。拓展基层法官来源渠道,建立适应审判工作需要的编制增补机制,充实基层一线办案力量。在提高法官职级待遇、加强法官职业保障、稳定法官队伍等方面给予关心支持。加强制度保障力度,提高经费保障水平,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装备配备水平,推动信息化建设,不断改善司法条件。
三是积极完善信访案件终结机制,对已穷尽司法程序的信访案件,由政府有关部门或基层组织统筹解决,做好困难救助、教育疏导、息诉罢访等工作。进一步加强普法教育工作,促进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优化基层法院的司法环境。